1.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有限公司
(2)比选人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225号
2.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地点:怀化市鹤城区阳塘村(2号坑);
(2)服务期限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服务范围:主要按比选人要求将渣土安全有序的推至消纳场指定位置及场内平整,按推土总车数结算支付,挖掘机(或推土机)、装载机油料、司机工资食宿、维修及拖车等相关费用由比选投标人负责,比选人不承担其任何费用。项目预算16元/车(按新型环保渣土车15m3/车计算),
(4)比选办法:由比选小组现场进行比选。比选小组确认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性要求和条件的比选投标人不少于3家(含3家)以上,采取首轮密封报价,现场公开报价(即最终报价)一次的方式进行,现场报价要求等于或者低于首轮报价;现场报价最低价相等时,则取首轮报价和现场报价的平均数作为最终报价,其中最低价为比选中标价。原则上报价最低,且所报资格、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等均符合比选要求的投标人应被确定为比选第一中标候选人。比选结果确定后,比选中标方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随即通知比选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 比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必须具备挖掘机(或推土机),装载机各一台,挖掘机斗容量不低于1.3m3,装载机斗容量不低于3.0m3,并提供全部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及购买凭证或租赁合同,缺一不可。
(3)提供设备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应设备的操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件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详见附件1)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本公告第3条
******有限公司113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自带u盘获取电子版)。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其递交的比选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45-
****** ******7. 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