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5年龙马、张畈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GX-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5年龙马、张畈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3幢20层
成交金额:贰拾陆万叁仟元整(小写:26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2025年龙马、张畈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和竣工报验、工程档案移交、工程交付使用、审计阶段提供配合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履约完成,具体同施工工期。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照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合同,以最新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为准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青、何国声、陈西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39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32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金寨县江环北路与政府路交叉口北8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9号金座C2208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05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