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检测服务第三方机构选聘项目采购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标准器具,实行强制******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2.服务内容:
对厂区内在用的5台电子汽车衡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出具检定报告。
3.服务标准:
根据相关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在遵守有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对甲方提供的计量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所出具的数据应可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不包括在检、校过程中发生的调修费等其它技术服务费用。
4.预算:检定或校准费用4.5万元/年。
5.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检定证书之日止。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管理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范围为泰安市。建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为厂区电子汽车衡检测服务单位。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及资格要求
(一)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孙建 联系电话:******
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管理局所属正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1年4月,事业单位改革整合泰安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设计院5家单位组建而成。目前建有国家级质检中心1家,即:国家再制造机械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省焊接与无损检测工程实验室、省玻璃纤维及石膏制品质量检验中心、省电磁线及机械产品再制造质量检验中心、省水资源计量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省级实验室4家;泰安市特种设备数字化重点实验室、泰安市机械产品再制造检验检测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供应商应具有******管理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本公司所在地在其授权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等级能力。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主管部门规定的可能影响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情形。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延帅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梯门镇马庄村
联系电话:******
五、其他说明
公示期限: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8日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