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引进培育产业骨干人才,根据《关于更加精准有效集聚人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厦委办************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火炬管委会等单位对重点产业骨干人才进行评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企业要求
申报企业所属产业领域需符合《2025年厦门市重点产业骨干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附件1),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本市依法纳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厦门市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或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国家、省、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或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认可的企业。
二、重点产业骨干人才申报基本条件
(一)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距法定退休时间不少于5年(截至2025年7月1日)。
(二)经企业认可,承担企业关键或者重要岗位工作,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生产岗位核心骨干,不包括担任任何岗位职务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申报公司持股5%及以上,包括直接、间接持股5%以上,不含因股权激励原因或属于隐名股东且合计持股5%以上)。
(三)在厦门正常缴纳个税满1年及以上,申报时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上一年度源自申报企业的税前工资薪金所得不低于3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渠道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网址:******)-申报遴选-账号登录-申报大厅-重点产业骨干人才填写申报相关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应附件。
(二)申报材料
通过“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申报填写要求以及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信用承诺函、相关附件等申报资料见附件2。申报材料由企业、人才个人联合按格式要求填报并上传提交。(具体见申报系统及附件2)。
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3。
电话:******(i厦门账号支持)、******(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申报)。
四、评选认定方式
重点产业骨干人才评选采用积分认定制,聚焦人才素质、业绩贡献、薪酬水平等三个维度,结合加分项综合评分,根据积分排名择优认定。原则上,认定为骨干人才的,积分应不低于70分。积分标准如下:
(一)人才素质,占25%权重。申请人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拥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6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拥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0分)、博士研究生学历(100分)。
(二)业绩贡献,占25%权重。企业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等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100分),其它具有较高能力和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骨干人才(80分)。
(三)薪酬水平,占50%权重。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年收入(税前工资薪金所得)达到30万元(含)(60分)、40万元(含)(80分)、50万元(含)(100分)。
(四)加分项:拥有国家及相关部委授予的国家级人才荣誉、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参与作品荣获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加5分;拥有职务发明专利的:国内发明专利(前三发明人)每项加2分,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前三发明人)每项加2分。所有加分项每人累计不超过15分。
五、人才支持
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对入选重点产业骨干人才的给予分层次补助。
六、工作程序
******发改委公开发布申报公告。
(二)企业线上申报。企业、申报人选根据公告要求,以企业为申报主体,按属地原则或行业分工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三)受理单位初审。
******发改委统一进行申报人员的信用、涉黑涉恶等核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及评分排序。
************发改委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反馈意见,会同各受理单位认定奖励对象。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数要求
申报企业根据人才贡献度和业绩自主选择申报人员,每年度企业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其在册员工数的3%(若在册员工数的3%不足5人时,则企业最高可申报5人),且不超过20人;新型显示、新型储能(含氢能)、新一代人工智能、化合物半导体、创新药械等五个重点培育发展的行业企业不限申报人数。
(二)承诺及奖金管理事项
******发改委及受理单位对申报企业及其申报的奖励人员实施信用管理,依法记录申报企业及其申报奖励人员的相关失信行为信息。申报企业应做好申报后管理措施,包括:
1.申报企业作为人才引进主体,薪酬津贴拨付后,应当加强对奖励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确保薪酬津贴资金专款专用。
2.申报人员自获评起合同执行期限至少为三年(申报时签署承诺书)。
3.奖金支付至个人前,奖励人员因辞职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原申报企业的,所在企业应终止对其奖励,并依法退回相应奖金。若奖金支付后,奖励人员与企业合同执行期限未履行满三年,需退回全部奖金。
************集团及奖励人员劳动合同变更的说明,承担奖励资金管理责任。
(三)跟踪管理
******发改委和各受理单位每年对已获得奖励的人才及所在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和有关规定情形的,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退回奖励资金、取消相关企业和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等措施。
2.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政策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3.企业需在收到拨款后的一个月内,向受理单位提供奖励拨付至人才的证明材料。
八、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相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按“谁受理谁服务”原则,分工如下:
******宣传部、市文旅局。按各自职能负责受理文旅创意产业领域企业、人才申报。
******宣传部负责处室: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处,联系电话:******
市文旅局负责处室:人事处,联系电话:******
(二)市科技局。负责受理生物医药、未来产业等产业领域企业、人才申报。
负责处室:人才处,联系电话:******
******居、健身器材、纺织服装等产业领域企业、人才申报(火炬管委会辖区以外企业)。
负责处室:中小企业处,联系电话:******
(四)市交通局、市商务局。按各自职能负责受理商贸物流产业领域企业、人才申报。
市交通局负责处室:物流与行业协调处,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负责处室: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
(五)火炬管委会。负责受理火炬高新区企业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发改委。牵头实施市重点产业骨干人才项目,并提供相关服务。
负责处室:创新与高技术处,联系电话:******
附件:1.《2025年厦门市重点产业骨干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2.申报材料上传清单
3.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操作手册(骨干人才)
******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下载